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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感康口服液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2016-07-07 10:35:44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5152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

销售渠道:医院和药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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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
产品类别 中药产品
产品规格
卫生许可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 咳感康口服液

产品介绍:

【通用名称】咳感康口服液【成 份】柴胡、葛根、金银花、连翘、麻黄、桔梗、黄芩、杏仁水、枇杷叶、青蒿、薄荷脑。辅料为:蔗糖、苯甲酸、羟苯乙酯。【性 状】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,味甜,具清凉感。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表,止咳化痰。用于感冒发热,头痛鼻塞,伤风咳嗽,咽喉疼痛,四肢怠倦。【规 格】10ml*6支/盒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。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【禁 忌】孕妇禁用【注意事项】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。 4.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应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服用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。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2.运动员慎用。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【贮 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【包 装】玻璃管制口服液瓶。每盒6支。【有 效 期】18个月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标准(试行)WS-10141(ZD-0141)-2002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5152 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:四川省成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西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