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5152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
销售渠道:医院和药店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 咳感康口服液 |
产品介绍:
【通用名称】咳感康口服液【成 份】柴胡、葛根、金银花、连翘、麻黄、桔梗、黄芩、杏仁水、枇杷叶、青蒿、薄荷脑。辅料为:蔗糖、苯甲酸、羟苯乙酯。【性 状】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,味甜,具清凉感。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表,止咳化痰。用于感冒发热,头痛鼻塞,伤风咳嗽,咽喉疼痛,四肢怠倦。【规 格】10ml*6支/盒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。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【禁 忌】孕妇禁用【注意事项】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。 4.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应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服用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。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2.运动员慎用。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【贮 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【包 装】玻璃管制口服液瓶。每盒6支。【有 效 期】18个月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标准(试行)WS-10141(ZD-0141)-2002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5152 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:四川省成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西区)